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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平市水口镇G240国道南侧“月山地”
地块“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
开府函〔2026〕19号
开平市自然资源局:
《开平市水口镇G240国道南侧“月山地”地块“三旧”改造方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开平市水口镇G240国道南侧“月山地”地块“三旧”改造方案》(见附件)。同意该项目采取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模式,由开平市水口镇泮村经济联合社作为改造主体对位于开平市水口镇G240国道南侧“月山地”地块“三旧”改造项目2.0644公顷土地实施全面改造。
二、请你部门组织改造主体及时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完善有关标图入库、规划用地手续,并签订实施监管协议。请你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和该项目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依规依约进行监管,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改造。
三、该项目如涉及征地补偿安置的须按照经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切实保障有关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四、改造方案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需在本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规划及用地手续)。
附件1:开平市水口镇G240国道南侧“月山地”地块“三旧”改造方案.pdf
开平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